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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辦理遴選臺中市石岡區公所法律扶助顧問

  1. 為遴聘113年~114年度石岡區公所法律扶助顧問,特辦理公開遴選。
  2. 提名額:預計6名(得視報名狀況增減)。
  3. 報名開始時間:自112年10月27日開始至112年11月6日止。
  4. 報名資格:以報名首先當天,律師資格,且登入執業1年以上,即可承擔法律扶助服務工作,事務所設置於本市之社團法人台中律師公會會員,未律師法受懲戒處分之優秀律師。
  5. 遴選程序:書面發言,提報台灣中市政府核定後頒發聘書聘任之。
  6. 初步法律扶助顧問顧問:自113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。
  7. 法律扶助顧問義務及待遇:為無職,義務於石岡區公所指定處所,協助民眾解答法律疑難。
  8. 凡有意願且符合資格之律師可於報名期間(以郵戳為憑),填寫報名表格至:台中市石岡區公所民政課收(公所地址:422台中市石岡區豐勢路1033號)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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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市府分類: 法律權益,徵才資訊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3-11-06
  • 發布日期: 2023-10-26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石岡區公所‧民政課
  • 點閱次數: 6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