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意事項:
一、農業用地僅能作農業使用,如地上有建築(資材室)或農業設施(農路、擋土牆等)等固定式水泥等基礎建物與農業設施等,請先依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認定及核定使用辦法取得容許使用,再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。
二、第1筆土地地號收500元新台幣,之後土地地號筆數為300元新台幣,如同筆土地地號為個別持分者,每持分人算1筆土地。
三、另規費收取入筆公庫後不便再退費,請審慎檢視土地情形及申請書後再行申請。
注意事項:
一、農業用地僅能作農業使用,如地上有建築(資材室)或農業設施(農路、擋土牆等)等固定式水泥等基礎建物與農業設施等,請先依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認定及核定使用辦法取得容許使用,再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。
二、第1筆土地地號收500元新台幣,之後土地地號筆數為300元新台幣,如同筆土地地號為個別持分者,每持分人算1筆土地。
三、另規費收取入筆公庫後不便再退費,請審慎檢視土地情形及申請書後再行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