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請注意事項:1.本項申請需為地主本人。二、申請人應備供審查之文件:1.土地所有權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2.一個月內之土地登記謄本(正本)。3.一個月內之地籍圖謄本(正本)。4.土地所有權人委託他人申請時應附委託書。5.地籍重測前分割合併完整資料(土地登記簿手抄謄本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