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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(或公共設施用地)證明申請書

【 申請應備證件及說明 】

  1. 請備妥【地籍圖】,請先至地政事務所申請。

  2. 申請時請繳納規費(每一申請案申請證明之土地筆數在 5 筆以下者,應繳納 100 元;超過 5 筆者,每增加 1 筆加收 20 元、一份副本 20 ),請自備零錢。

  1. 申請方式採臨櫃申請、郵寄申請及線上申請:

    (1)臨櫃申請:臨櫃填寫【申請書】並同時繳交【規費】,電話通知後至區公所領件。

    (2)郵寄申請:請至本所網站下載【申請書】(便民服務-檔案下載-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(或公共設施用地)證明申請書)、【規費(現金)及掛號回郵信封】,郵寄至臺中市石岡區豐勢路1033號 石岡區公所 

    (3)線上申請: https://urbanland.taichung.gov.tw/,申請系統辦理流程為先繳費後辦理,本區為線上申辦、線上領件服務區,亦可選擇線上申請臨櫃領件。

     

溫馨提醒: 1.本所郵件與中華郵政採月結方式結帳,恕無提供郵票購買和兌換服務,「請自備零錢和回郵信封」,感謝配合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2.本區為線上申請線上領件區,歡迎多加利用線上申辦,縮短領件時間。

檔案下載(或附件)

  • 市府分類: 便民服務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5-03-18
  • 發布日期: 2016-08-26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石岡區公所‧農業及建設課
  • 點閱次數: 26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