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 申請應備證件及說明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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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備妥【地籍圖】,請先至地政事務所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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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時請繳納規費(每一申請案申請證明之土地筆數在 5 筆以下者,應繳納 100 元;超過 5 筆者,每增加 1 筆加收 20 元、一份副本 20 元),請自備零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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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方式採臨櫃申請、郵寄申請及線上申請:
(1)臨櫃申請:臨櫃填寫【申請書】並同時繳交【規費】,電話通知後至區公所領件。
(2)郵寄申請:請至本所網站下載【申請書】(便民服務-檔案下載-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(或公共設施用地)證明申請書)、【規費(現金)及掛號回郵信封】,郵寄至臺中市石岡區豐勢路1033號 石岡區公所
(3)線上申請: https://urbanland.taichung.gov.tw/,申請系統辦理流程為先繳費後辦理,本區為線上申辦、線上領件服務區,亦可選擇線上申請臨櫃領件。
溫馨提醒: 1.本所郵件與中華郵政採月結方式結帳,恕無提供郵票購買和兌換服務,「請自備零錢和回郵信封」,感謝配合。
2.本區為線上申請線上領件區,歡迎多加利用線上申辦,縮短領件時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