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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災須知-核子事故

防災須知_核子事故
防災須知_核子事故

內政部消防署提供之核子事故防災須知宣導單張
防災須知核子事故:
一、當核子事故發生且有放射性物質外洩時,政府會發布警報並依據所偵測或預測的輻射劑量,以及距離事故現場的遠近,通知受影響範圍內的民眾。接獲通知者請立即依照政府指示,進行「避難疏散」或「室內掩蔽」等防護措施。
二、核子事故發生時,政府會立即透過村里廣播及各種傳播媒體,統一發布訊息,請民眾不要聽信謠言,或誤傳無法判斷真偽的資訊。
三、接到「室內掩蔽」的指示時,如果您正在室內請不要外出,關緊門窗,避免室外空氣流到室內;如果您人正在室外,請回到家裡或進入附近的鋼筋水泥建築物內;學校的學生,聽到事故警報或廣播時,要立即進入教室,將門窗關閉,聽從老師的指示。
四、自外面返家後,請立即換下衣物並沐浴,並將衣服洗淨或暫時放入塑膠袋內保存。
五、接到避難疏散通知時,請依通知拿取緊急避難包或準備簡單行李,關閉瓦斯、電源、攜帶個人證件,趕快到指定處所集合,再搭乘政府的專車到避難收容所。
六、在校學生將由校方直接安排帶至避難收容所,請家長不要前往接送,以免造成交通紊亂。
七、附近鄰居有老人、孕婦、幼童、行動不便者,在避難疏散過程,請協助其順利避難,如有任何需要請聯絡村里長或派出所,尋求協助。
八、避免食用暴露在外的食物或飲水,蔬果在食用前可加強洗滌,在室內之食物和飲水應小心食用。

  • 市府分類: 生活安全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4-04-15
  • 發布日期: 2024-04-15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石岡區公所‧民政課
  • 點閱次數: 59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