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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災須知-颱風洪水

防災須知_颱風洪水
防災須知_颱風洪水

內政部消防署提供之颱風洪水防災須知宣導單張
防災須知颱風洪水:
一、颱風警報發布後,要隨時注意颱風最新動態的訊息,做好事前防範工作,例如固定廣告看板、陽台盆栽,或準備沙包。
二、颱風可能導致停水、停電、請預先儲備清水、乾糧、手電筒、電池,並檢查緊急發電機是否正常。
三、低窪地區民眾,請預先做好避難疏散的準備,一旦颱風侵襲,請配合村里長、警察、消防人員之指示,前往臨時避難處所。
四、家中備有防水閘門者,應於颱風來臨前以正確方式安裝好防水閘門。
五、颱風警報發布後,登山者應立即折返下山,或儘速尋覓安全處所避難,並以電話告知親友自己的避難狀況。
六、颱風期間請勿到海邊或河邊,從事觀潮、戲水、釣魚、溯溪等戶外活動。
七、颱風侵襲時,儘量避免外出;不得已外出時,請小心廣告招牌、大型鷹架等掉落物,以及行道樹、電線桿之傾倒。
八、車子通過地下道時,請特別留意積水高度,勿強行通過,以免車子拋錨。
九、行車過到強風暴雨時,請減速慢行,或是停在安全處所暫時避難,並開警示車燈。
十、颱風警報解除後,往往伴隨著豪大雨,請勿輕易外出巡視農田設施,漁業養殖場。

  • 市府分類: 生活安全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4-04-15
  • 發布日期: 2024-04-15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石岡區公所‧民政課
  • 點閱次數: 6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