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執行災害防救法第二十九條所規定之災害查報及通報工作,以期確實掌握災情,發揮救災效能,於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能迅速傳遞訊息,採取必要之措施,以期減少生命財產之危害。 二、汛期及梅雨季將屆,藉由辦理防汛演練,透過抽水機介紹、講解&操作,避免造成淹水災情,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