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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年度災情查報訓練&防汛小型演練

一、執行災害防救法第二十九條所規定之災害查報及通報工作,以期確實掌握災情,發揮救災效能,於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能迅速傳遞訊息,採取必要之措施,以期減少生命財產之危害。

二、汛期及梅雨季將屆,藉由辦理防汛演練,透過抽水機介紹、講解&操作,避免造成淹水災情,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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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市府分類: 一般行政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5-04-01
  • 發布日期: 2025-03-26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石岡區公所‧民政課
  • 點閱次數: 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