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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岡區公所徵求-環境清掃維護人員4名

機關徵才
標題 石岡區公所徵求-環境清掃維護人員4名
徵才機關 臺中市石岡區公所‧民政課
職稱 臨時人員
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
官職等
職系
名額 4名
性別 不拘
資格條件 1.性別不拘。
2.男性需役畢。
3.具有「機車駕照」。
4.身體健康,品行端正,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紀錄者。
※備註:如享有農保身分者請注意,勞保與農保雙重加保一旦超過180日(6個月),農保將自動被退保(即喪失農保身分與權益)。此職缺僱用期間若為6個月以上,請享有農保者應徵前自行斟酌考慮(是否放棄農保身分及權益)。
有效期間(起) 2025-05-01
有效期間(訖) 2025-05-08
工作項目 1.「114年度大甲溪南勢河段疏濬工程兼供土石採售分離作業 」請求地方政府行政協助-環境
清潔維護工作(例如:掃街、除草與排水溝清疏等)。
2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工作地址 臺中市石岡區街道
報名方式 1.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,請備妥身分證(正反面)及機車駕照影本及「臨時人員僱用報名
表」(請至臺中市政府或石岡區公所網站下載或至本所民政課索取),郵寄或親送至本所民
政課(地址:422臺中市石岡區豐勢路1033號,聯絡電話:04-25722511#226詹小姐),
並請於信封上註明「應徵臨時人員-民政課」。
2.報名人員符合資格者,係採面試審查方式為之,審查不適合、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,恕
不通知及退件(經獲錄取者公告於臺中市政府及石岡區公所網站)。
其他 按日計酬,每日新台幣1,520元整,每月最多工作22日,每月最高薪資33,440元整,並應扣除勞、健保等相關自付費用。僱用經費係「114年度大甲溪南勢河段疏濬工程兼供土石採售分離作業 」地方政府行政協助事項計畫,僱用期間至本計畫截止日為止(倘僱用期間逢計畫變動或提前結束,本所得變動或終止契約)。
連絡人 詹小姐
連絡電話 04-25722511#2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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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政分類 徵才資訊
張貼日 2025-05-01
單位 臺中市石岡區公所‧民政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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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市府分類: 徵才資訊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5-05-01
  • 發布日期: 2025-05-01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石岡區公所‧民政課
  • 點閱次數: 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