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(下稱國健署)114年5月8日國健社字第1140104290號函辦理。
二、 國健署為使更多職場加入推動職場健康促進行列,本年度將原「健康職場認證制度」轉型為「職場健康促進自主評核」,由職場自主評核其各項健康促進活動推動情形,引導職場系統性建構推動健康促進框架。
三、 凡合法設立之公、民營事業單位或機關〈構〉均可申請,申請資料包括:基本資料、職場健康促進自主評核表,並檢附佐證資料。
四、 報名方式:自114年5月6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截止受理,職場可逕至「健康職場資訊網」(網址:https://health.hpa.gov.tw/)之「職場健康促進自主評核申請專區」填寫申請資料,或洽詢地方政府衛生局及各區健康職場推動中心諮詢窗口。
五、 諮詢窗口:
(一) 中區健康職場推動中心:鐘小姐;電話:04-7238595轉4131。
(二)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保健科:林小姐;電話:04-25265394轉3130。
六、 活動訊息請至本局官網/健康職場交流專區觀看及下載(網址:https://www.health.taichung.gov.tw/801257/802058/2869204/2869205/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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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「114年健康職場申請方案」
- 市府分類: 衛生醫療
- 最後異動日期: 2025-05-21
- 發布日期: 2025-05-21
- 發布單位: 臺中市石岡區公所‧民政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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