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依據內政部114年8月25日台內民字第1140231748號函辦 理。
二、 依旨揭疫苗接種規劃,自本年10月1日起COVID-19疫苗與流感疫苗同步分2階段開打,實施期程及開放接種對象如下:
(一) 第一階段(本年10月1日起):
1、 65歲以上長者。
2、 55-64歲原住民。
3、 安養、長期照顧(服務)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。
4、 孕婦。
5、 滿6個月以上高風險對象,包含符合公費流感疫苗高風險對象條件(高風險慢性病人、BMI≥30者、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),以及結核病、失能(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症、腦性麻痺、先天性缺陷、發展或學習障礙、脊髓損傷)、精神疾病(情緒障礙、思覺失調症)、失智症患者。
6、 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。
7、 幼兒園托育人員、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(保母)。
8、 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。
9、 滿6個月以上至未滿6歲幼兒。
(二) 第二階段(本年11月1日起):50-64歲無高風險成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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函轉衛生福利部「114-115年度COVID-19疫苗接種計畫」
- 市府分類: 衛生醫療
- 最後異動日期: 2025-09-02
- 發布日期: 2025-09-02
- 發布單位: 臺中市石岡區公所‧民政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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