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Enter到主內容區
:::
現在位置 首頁 > 公告 > 最新消息
  • 友善列印
  • 回上一頁

垃圾不落地回收更確實

垃圾不落地回收更確實-11310
垃圾不落地回收更確實-11310

親愛的鄉親,大家好:

臺中市全面推行
【垃圾不落地政策】 ,嚴禁將垃圾包放置於街道或定點違者可依《廢棄物清理法》處新台幣1,200 至 6,000 元罰鍰。
市民應於清潔隊沿街收運時倒垃圾,或利用「台中垃圾清運大車隊」APP查詢收運位置。
環保局已針對髒亂點加強監視器科技執法,呼籲落實垃圾分類與減量。


臺中市垃圾不落地政策重點:
 執行方式 :清潔隊沿線收運時 停靠收取垃圾,而非定點堆放。
 罰則 :亂丟垃圾包、未依規定時間棄置垃圾,最高可罰新臺幣 6,000 元罰鍰。
 科技執法 環保局於髒亂點設置監視器, 24 小時錄影取締,並加強「破袋檢查」。
 資源回收 :垃圾必須分為「一般垃圾」、「資源垃圾」、「廚餘」三類。
塑膠袋應清除內容物後回收,若帶有油污則作為一般垃圾。
 倘若無法於清運時段丟棄,請依【定點集運地點及時段】交送垃圾及回收。
 定點集運地點及時段:石岡區清潔隊地址 石岡區明德路 20 號
時間: 每週一、二、四、五、六,上午 7 時至下午 16 時 30 分止

檔案下載(或附件)

  • 市府分類: 一般行政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6-04-10
  • 發布日期: 2026-04-10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石岡區公所
  • 點閱次數: 4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