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府針對第三胎補助,除補助每胎1萬元生育費用補助,另針對托育費用補助辦理第三胎補助,家中第3胎送請加入社區保母系統或合格立案托嬰機構保母人員照顧者,可依法申請第3胎以上家庭部份托育費用補助。一般家庭:戶籍登記同一母親或父親,出生排序第三位以上子女,未滿2歲送請保母照顧者,每位幼兒每月3,000元;弱勢家庭:低收入戶、家有未滿2歲發展遲緩兒或身障幼兒之家庭、特殊境遇家庭、高風險家庭,每位幼兒每月5,000元。申請方式:請洽各區社區保母系統及合格立案托嬰中心。